劳动仲裁时效

找法网 2018-11-06 仲裁 100人阅读
劳动仲裁时效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决劳动过程中所遇到的劳动问题的常用手段,劳动争议当事人会在一定时限内向法律提出权益得到保护的请求,一旦过了这个时限则当事人权益则无法得到保护。那么, 劳动仲裁时效是多长?找法网百科专题为您介绍。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往往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不明晰的问题,这样劳动者权益就得不到相应的保障,此时就需要确认劳动关系。那么,确认劳动关系是否适用仲裁时效呢?下面,找法网小编将通过以下文章为大家详细说明相关内容。一、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规定看,劳动关系确认不适用仲裁时效制度仲裁时效制度规定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同时,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作出了不受一年诉讼时效期间限制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对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和适用仲裁时效问题作了进一步的界定,但未对确认劳动关系是否适用一年时效问题予以明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仲裁申请应当予以受理,并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第一属于本规...
我国劳动仲裁采取仲裁前置的处理办法,而劳动仲裁是有时效的,当劳动争议当事人过了这个时效不主张自己享有的权利时,当事人就会丧失此权利。那么,劳动仲裁时效是多久?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下文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望对您有所帮助。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一、我国的劳动仲裁的仲裁时效是多久2008年5月1日后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对于2008年5月1日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有关仲裁时效和起诉的规定及适用《劳动法》。《劳动法》关于仲裁时效规定于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
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劳动争议当事人可在一定的时限内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求法律给予保护,督促义务人履行相应的义务,这个时限叫“劳动争议仲裁时效”。那么,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可以延长吗?有哪些情况可以延长呢?找法网小编接下来为您分析。《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3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前款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劳动法》颁布后,该规定仍继续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如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可以支持其诉讼请求。从上述法律解释可以看出,劳动争议仲裁制度中实际上存在超过60日申诉时效的情况,这属于申诉时效的延长。申诉时效的延长有两种情况,即不可抗力和正当理由。申诉时效的延长对保护当事人的...
在劳动争议仲裁中,争议双方当事人为保护自身权益,可能会提出“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问题。提到时效,我们可以想到期限,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若在规定的时效内不行使有关权益,则会丧失权益。那么,劳动仲裁时效法律如何规定?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带您了解一下。一、仲裁时效的特点仲裁时效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突出特征:第一,从仲裁时效的条件上看,仲裁时效是以权利人不行使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保护其权利的事实状态为前提的;第二,在仲裁时效完成后权利人所丧失的并非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权利。在时效完成后,权利人仍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不再保护其权利;第三,仲裁时效具有强制性。法律关于仲裁时效的规定,属于强制性规范,当事人不得协议排除对仲裁时效的适用,也不得协议变更仲裁时效的期间;第四,仲裁时效具有特殊性。所谓特殊性,是指这里规定的仲裁时效仅适用于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对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一般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过程中进行仲裁时,必须在规定的期限范围内对其所享有的权利行使请求权,而如果过了劳动争议时效,当事人权益则会不复享有,将不能再主张权利。那么,劳动仲裁时效已过该怎么办?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带您了解一下。一、法律对劳动仲裁时效已过的相关规定如果劳动争议案件超过了仲裁时效,仲裁委裁定不予受理,而法院以其未超过诉讼时效受理,那么,劳动法第八十二条对仲裁时效为六十天的规定就失去了意义。《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二、对劳动争议...
通俗来说,时效指的是,法律在规定范围内为权利人的权利提供保护,如果权利人未在时效范围内行使请求权请求主张权利,权利人将丧失自己的权利,法律也不再要求义务人进行履行。那么,劳动仲裁时效和诉讼时效有什么相同之处?有什么区别呢?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一、相同之处总的来说,劳动仲裁时效和诉讼时效本质上都是时效,性质上是相同的,有如下几点相同之处:(1)都是指权利不行使并达到一定期间而丧失法律保护的制度。(2)都是指丧失胜诉权而未丧失诉权。(3)除斥期间届满后该项实体权利消灭(仲裁时效届满后,当事人虽仍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但其于仲裁部门的实体权利消灭)。二、不同之处但劳动仲裁时效和诉讼时效毕竟分属于不同的适用情况,法律对两者的具体情况也做出了很多不同的规定:(1)仲裁时效固定为60日;诉讼时效则包含普通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和最长诉讼时效,不同的时效期间各不相同。(2)仲裁时效中未规定时效中止、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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