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内容

找法网 2018-09-14 环境保护 122人阅读
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内容
由于生产发展导致的环境污染问题过于严重,环保利用国家法律法规约束和舆论宣传而逐步引起全社会重视,由发达国家到发展中国家兴起的一个保卫生态环境和有效处理污染问题的措施。找法网百科专题为您介绍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内容。
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工业型社会和粗放式企业管理模式的弊端逐步显现,生态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并成为政府和社会广泛关注的重要话题之一。那么,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有哪些内容呢?找法网小编接下来为您分析。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我厂环境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推行清洁生产、实行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的原则;实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原则;坚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评选先进的必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定制。第二条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应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行政一把手是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第三条配备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环保管理人员,掌握生产工艺技术及生产运行状况。第二章环境监测工作第四条每年根据公司下达的《环境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监测时如有超标情况,要按照程序文件要求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不得私自减少监测次数或停止监测。第五条每月3日上报前一个...
一些企业想要对企业关停的前因后果,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全方面的了解。其中包括以下几点:关停原因、关停主体、关停程序、需要注意的其他问题等。环保关停企业的补偿是怎样的呢?对此,找法网小编做出了全面解析。企业关停的原因有哪些?企业关停的原因包括环保不达标、安全隐患、以关停为名行拆迁之实。第一类包含环保不达标、禁养区建养殖场、大气污染、水污染噪音污染等等。达不到环保的标准要求,进行了环保性关停。这在实务当中是最多的。第二类是由于安全的问题要进行实施关停。比如所处的位置离居民区不足500米,或者位置离着中小学校很近,由于安全的问题要实施企业的关停。还有生产安全方面的要求不达标,比如生产的设备、设施、工艺各方面会出现一些安全的隐患,特别是煤矿、化工行业可能涉及到此类安全的问题。第三个是以关停为名行拆迁之实。是指要进行拆迁,不过现在还没动或正在动的过程当中。为了施加手段、施加影响、心理压力,用已关...
国家赔偿是因为国家工作人员在行驶工作的行为的时候锁给当事人造成的一些身体上的或者是财产方面的损失,这时需要进行国家赔偿。国家赔偿也包括行政方面的国家赔偿,比如说环保关闭,就需要国家赔偿。环保关闭国家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环保关闭国家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关停污染严重的企业是政府或环保职能部门对违法企业做出的行政处罚,除了违法行政情况(须经人民法院认定),不涉及到政府或环保职能部门须向企业赔偿的问题。当然,如果企业因停产造成职工生活困难,职工可以通过信访途径要求政府有关部门给予扶助与安置。而因环境污染受到直接侵害的单位和个人,由排放污染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误工费赔偿标准: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
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很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会产生应税污染物。比如,食品饮料生产企业会产生水污染物,医院会产生医疗废物。有些企业就会涉及到要交环境保护税,那么大家知道企业如何缴纳环境保护税吗?程序又是怎样的呢?找法网小编已为大家整理出了相关方面的法律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一、纳税主体纳税主体: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环境保护税法第二条)以下情形不缴纳或予以免征:序号例外情形依据1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法第五条第一项2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环境保护税法第五条第二项3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暂予免征)达到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规模标准并且有污染物排放口的畜禽养殖场应缴纳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条例第四条4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
环境保护一般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那么,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有哪些呢?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条例规定: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一)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二)拒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事项的;(三)不按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的;(四)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的;(五)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使用的。第三十六条建设项目的防治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
环境保护是指人类有意识地保护自然资源并使其得到合理的利用,防止自然环境受到污染和破坏;对受到污染和破坏的环境必须做好综合治理,以创造出适合于人类生活、工作的环境。那么,具体怎么理解环境保护呢?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环境保护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其方法和手段有宣传教育、工程技术的、行政管理的,也有法律的、经济的等。防治生产和生活的污染包括防治工业生产排放的“三废”(废水、废气、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产生的噪声、振动、恶臭和电磁微波辐射,交通运输活动产生的有害气体、液体、噪声,海上船舶运输排出的污染物,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学品,城镇生活排放的烟尘、污水和垃圾等造成的污染;防止建设和开发的破坏包括防止由大型水利工程、铁路、公路干线、大型港口码头、机场和大型工业项目等工程建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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