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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如何界定

2018-05-16 11: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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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威胁,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罪怎样界定呢?下面由找法小编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威胁和要挟方法(即胁迫)的以下特点:

  第一,行为人以将要实施的积极的侵害行为,对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进行恐吓。例如,以将要实施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毁灭财物等相恐吓。由此可见,本罪只能以作为方式实施,不可能是不作为。制造、散步迷信谣言,引起他人恐慌,乘机以帮助驱鬼消灾为名骗取群众财物的,以及面对处于困境的人的求助请求,以不给钱就不予救助等,都不能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第二,行为人扬言将要危害的对象,可以是财物的所有人或持有人,也可以是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例如,财务所有人或持有人的亲属等。

  第三,发出威胁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例如,可以当着被害人的面用口头、书面或其他方式表示,也可以通过电话、书信方式表示;可以是行为人亲自发出,也可以是委托第三者转达;可以明示,也可以暗示,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第四,威胁要实施的侵害行为有多种,有的可以是当场实现的,如杀害、伤害,有的是当场不可能实现,必须日后才能实现的,如揭发隐私。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威胁将要实施危害行为,并非意味着发出威胁之时不实施任何危害行为,例如威胁将要实施伤害行为,但在威胁发出之时实施相对轻微的殴打行为;或者威胁将要实施杀害行为,但在威胁发出之时实施伤害行为。此种当场实施较轻加害行为、同时威胁将来实施较重加害行为的方式,可能影响行为人实际触犯的罪名和符合的具体犯罪数量,应当结合具体案件情况予以判断。

  威胁讹诈的内容

  如不满足行为人索取财物的要求,就将采取对被害人不利的行动:

  1、这个不利的行动,或是对被害人或其亲属实施暴力(包括杀害);

  2、或毁坏被害人的财产(包括放火烧房屋);

  3、或揭发、张扬被害人的隐私;

  4、或不让被害人实现某种正当要求。

  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主要区别是:

  后者是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从而当场取得财物;前者是以将要(即以后)使用暴力或者其他对被害人不利的行动相威胁,大多是事后取得财物。

  所以,以上便是对敲诈勒索罪的界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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