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接权属于广义的著作权,包含了表演者权、广播组织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版式设计者权这些权利。那么,大家知不知道邻接权的含义?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邻接权的含义
邻接权的含义是作品传播者对其传播作品过程中所作出的创造性劳动和投资所享有的权利,包括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和期刊的版式设计享有的权利,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等。
二、邻接权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邻接权产生的主要原因,是某些有价值的非物质劳动成果由于“独创性”不足,无法受到狭义著作权的保护。
大陆法系著作权法理论认为:只有那些能够反映作者个性、打上了作者个性智力烙印、体现一定智力创造水准的成果才算具有“独创性”,才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因此,大陆法系著作权法对“独创性”的要求相对较高,那些未能体现创作者个性或创造性程度不够的劳动成果均不被承认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三、邻接权包括哪些内容
传统的邻接权包括表演者权、录音制作者权和广播组织权三种权利,但不同国家对邻接权种类的规定又不尽相同,如德国著作权法中的邻接权除上述三种权利外,还包括特种版本权、照片摄制者权等;法国知识产权法典中的邻接权除上述三种权利外,还包括录像制作者权、卫星播放及有线转播者权。
我国著作权法的邻接权除表演者权、录音制作者权和广播组织权三种权利外,还包括录像制作者权(与录音制作者权规定在一起)、出版者的版式设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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