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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的表现是什么

2020-09-10 11: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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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的效力存在无效、有效和效力待定三种状态,大家可能都好奇无效合同是什么意思,怎样才会是无效合同,如果花费好多精力结果发现合同无效是很不舒服的,那么到底无效合同的表现有哪些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

 无效合同的表现有哪些

  无效合同违法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一方的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如果没有损害国家利益而只是损害了合同相对人的利益,则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只能是可变更或撤销的的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至于对此行为作出正确的界定,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来看有两个显著特点:A、当事人出于恶意;B、当事人之间互相串通。由于其行为具有明显的不法性,因此应当确认无效。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

  的”。这种合同尽管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是由于其合同的内容上的不法性,所以法律也应予以制裁,作无效合同处理。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由于公序良俗原则(也就是“社会公共利益原则”)是现代各国民法中的一项最基本的原则,所以现在各国都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第58条也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所以此类合同依法不能予以保护。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法》第52条第5项的这一规定才是整个合同无效制度的精髓和本质所在。

  合同效力纠纷解决的方式是有很多种,这要根据当事人自行决定选择哪一种方式处理,当然,诉讼途径解决合同效力纠纷是最好的方式,不过成本稍微有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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