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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违约金标准是什么

2019-08-13 17:5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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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本来是不可以约定违约金由劳动者承担的,但是有两种情况是除外的,这两种情况是什么呢?劳动合同违约金的标准是什么呢?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首先,<<劳动合同法>>明确只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两种违约金:

  1、用人单位出资让劳动者去培训,可以约定服务期违约金,但金额最高不能超过用人单位支出的培训费用,且按约定期限逐年递减.

  2、关于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的保密协议,可以约定竞业期违约金,约定劳动者在离职后一段时间不得到同类的公司就职.但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离职后原用人单位需按月向劳动者支付不能到同类单位任职的经济补偿,否则劳动者不算违约.

  现在来说说各种情况:

  一、劳动者自动辞职的:

  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有上述第1点,劳动者需支付违约金,如果上述第2点,在收到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后违约要支付违约金.

  如果没有上述情况,劳动者不需支付任何违约金,就是合同里约定了也无效.

  二、由于单位违法,劳动者提出辞职的:

  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上述第1点,劳动者不需支付,有第2点的按一的做法.

  三、劳动者无过错,单位提出解除的:

  如有上述第1点,劳动者不用支付,如有第2点按一的做法.

  四、由于劳动者的重大过错,单位提出解除的.:

  按一的做法.

  合同未到期,公司裁员.

  A)08年前部分从入职到2007年12月31日每工作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足一年部份按一年计算,这里说的月工资按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劳动者的平均工资为基数.

  B)08年后部分从2008年1月1日开始每工作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足6个月部份支付半个月,超过6个月不足一年部份按一年计算,这里说的月工资按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劳动者的平均工资为基数;若平均工资高于当地3倍,只以3倍为基数.

  C)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需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这里说的月工资按解除劳动关系前1个月劳动者的工资总额.

  D)如果违法解除合同,就是"没犯什么大错误",单位提出裁员,而与你协商不一到的,A,B项双倍计算.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或者由法律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是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的一种主要形式。只在两种条件下才能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违约金与经济补偿金的区别

  1.构成要件不同。依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除了由于劳动者的过错造成的以外,不论用人单位是否有过错,其均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且劳动者因用人单位的过错而迫使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而违约金则需一方违约。

  2.计算基点不同。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应以具体损失为平衡的基点。而经济补偿的计算基点并不是劳动者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受到的损失,而是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已作出的贡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越长,其离职时的经济补偿金就越多;反之,工作时间越短,经济补偿金就越少。

  3. 功能不同。违约金的功能主要在于赔偿守约方因对方违约而遭受到的损失,而经济补偿金具有双重性质,一方面具有赔偿性质,另一方面在不可归责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当事人之事由时,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照顾义务效力而衍生的一种义务,其法律性质为对被雇劳动者的离职补贴。

  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违约金和竞业期违约金,除了这两种,其他的违约金。用人单位都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由劳动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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