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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出租合同法律法规有哪些?

2018-07-19 17: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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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如果想要经营一家商铺,就要租赁门面。为了保障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双方往往会签订一份门面租赁合同,合同中会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说明。那么,门面租赁合同法律法规有哪些?找法网小编即将在下文整理相关内容为您进行说明,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门面租赁合同法律法规有哪些?

  1、在租售方未允许的情况下,租方不能私自将房屋使用性质改变,或改变房屋结构。

  2、在签订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租方必须按要求把租金付清。

  3、续租 租赁期满,租售方如有意续租,则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 书面申请。

  4、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租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租售方有权解除合同;

  (1) 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 未定 天以上的。

  (2) 在租赁期内,未经租售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租售方书面通知,在限 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 在租赁期内,未经租售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5、在租赁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均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租赁方、租方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在租赁期间,租赁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二、门面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门面租赁合同生效形式

  1、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2、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门面租赁合同法律法规可以保障合同双方的基本权益。承租人支付一定的租金使用门面,但承租人不能随意改变该处门面的用途。而如果合同采用的是欺骗的手段订立的,合同当事人有权认为该合同无效,这在法律上也是受到支持的。门面租赁合同的具体条款双方都应仔细阅读,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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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帮忙看一下合同有没有问题?
合同是否有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情况判断: 1、合同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如果是与个人签订合同,对方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果是与公司签订合同,则该公司应当是合法成立且具有合同要求的相应资质; 2、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由、公平、诚实信用、遵纪守法等原则签订的; 3、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合同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4、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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