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百科

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期限是多久?

2016-11-29 13:50:00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人民检察院受理的公诉案件,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的期限刑诉第33条第2款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

  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的期限刑诉第33条第2款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

  人民检察院受理的公诉案件,应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期限刑诉第40条第2款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3日以内;

  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期限刑诉第40条第2款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申请继续进行诉讼活动的期限刑诉第80条从障碍消除后次日起5日以内。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