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育政策调整的时机与必要性,近年来坊间已经表述充分。在1980年那封著名的公开信中即称:“到30年以后,目前特别紧张的人口增长问题就可以缓和,也就可以采取不同的人口政策了”;平均每位妇女生育2.1个孩子,才能维持人口代际更替水平;如果还不调整,总人口在达到峰值后将快速减少。有很多学者更是给出了调整的最佳时机,就是2012年。越往后,生育政策调整的正向效应越弱,政策所产生的副作用越大。
因此国家规定九类人有条件生二胎:
1.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
2.农民
3.男方入赘并赡养老人家庭
4.矿工渔民等特殊职业
5.少数民族
6.归国华侨、港澳台同胞,夫妻一方是外国公民
7.夫妻一方是伤残军人(或是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8.第一个子女身体有残疾
9.再婚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