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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抢注商标将如何惩罚

2018-06-11 15: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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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商标,是商标注册人的无形财产,一旦注册成功,权利人可以对抗第三人。但是,实践中,会发生恶意抢注商标的情况,这是违规行为。那么,恶意抢注商标将如何惩罚?恶意抢注人会怎么处理呢?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带您了解一下。恶意抢注商标将如何惩罚?

  修改后的新商标法将于5月1日开始实施,国家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修订出台一系列配套法规规章,建立商标执法信息共享平台,从6月起向社会公开打击假冒伪劣执法处罚信息。今后,多次恶意抢注商标的,还将列入黑名单进行惩戒。

  新商标法扩大了商标注册的客体,首次将声音商标也纳入到可申请注册的范围。目前已经有一些国家将声音、气味都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如诺基亚手机的开机音乐、电影公司的片头音乐等。但声音商标不同于传统的商标,需要通过大量使用才能确立其显著性,得到大众的认可,才能申请注册。《声音商标受理和审查标准》将于近期正式出台。

  按照国务院《关于依法公开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国家工商总局将在今年6月起全面公开相关信息,包括违法的主体、违法情况、处罚款项等。

  很多商标注册是通过代理机构来做,中间有很多违法的情况,如恶意抢注、傍名牌等。针对有人恶意抢注和将他人商标用于企业字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新商标法明确禁止,将设立黑名单制度,多次恶意抢注者,将列入黑名单进行惩戒。

  注册商标保护期限是多少年?

  商标权的期限也称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它是指商标所有人在一定的时间内对注册的商标享有专用权。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

  注册商标有效期的计算应自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所谓核准注册之日,即是核准注册公告之日。应注意,如果有提出异议,但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

  商标保护期限自商标注册公告之日起十年,但期满之后,需要另外缴付费用,即可对商标予以续展,次数不限。续展要在规定的续展期内办理。

  以上便是恶意抢注商标的惩罚,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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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在问
恶意抢注商标处罚,商家恶意抢注商标会有什么处罚?
因此恶意抢注商标的,是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依照前款规定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权利的确定必须以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行政机关正在处理的另一案件的结果为依据的,可以中止审查。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审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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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驳回复审中的商标是否可以提异议申请
法律分析:商标异议是针对已经公告的商标的,驳回复审中的商标没有授权,属于可以提出商标异议的范围,可以提商标异议。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五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做出不予注册决定,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被异议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异议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复审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权利的确定必须以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行政机关正在处理的另一案件的结果为依据的,可以中止审查。 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审查程序。
商标注册要多少费用
商标注册的费用一般是三百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标权人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经商标局审查,确认符合相关的,核准登记,并通知缴费,且应当缴纳的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第七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缴纳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第七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缴纳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第七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缴纳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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